学院基层教学组织建设实施办法(修订)
(徐工院教发〔2022〕2号)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深化本科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意见(教高〔2019〕6号)》和省教育厅《关于加强高校基层教学组织建设促进教学能力提升的指导意见(苏教高〔2022〕1号)》《省教育厅关于加快培养一流人才建设一流本科教育的实施意见》(苏教高〔2019〕5号)等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基层教学组织建设与管理,提升教师教学能力建设水平,促进学校教育教学改革,提高本科人才培养质量,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制订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深化落实全国教育大会和新时代全国高等学校本科教育工作会议精神,遵循高等教育基本规律,落实“以本为本、四个回归”和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充分认识加强基层教学组织建设提升教师教学能力的重要性,进一步筑牢教学工作中心地位,形成具有学校特色的基层教学组织建设和教师教学能力提升型模式,推动学校事业高质量发展。
二、建设目标
完善基层教学组织建设与管理机制,梳理和规范现有基层教学组织,强化基层教学组织功能,激发基层教学组织活力,形成结构合理、功能健全、运行有效的基层教学组织,引领教师潜心教书育人,不断增强广大教师的教育教学能力和质量主体意识,培育形成全校上下重视教学、热爱教学、研究教学的教学质量文化,有序推进学校教学运行、教学改革,促进本科教学的内涵式发展与人才培养质量的不断提升,为建设高水平应用型大学奠定基础。
三、设立原则
基层教学组织是高校依据专业或课程(群)设立的组织教学、开展集体性教学活动的基本单位。基层教学组织设立要有利于激发一线教师深入参与教学、潜心教书育人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促进教师教学能力和人才培养质量的整体提升。设立原则如下:
整体规划,全员覆盖。基层教学组织设置应结合学校学院发展规划与办学定位、培养目标和教学改革实际需要整体规划,应覆盖全部一线教师和全部课程,保证对每一门课程的规范管理与有效指导,做到全员、全过程参与基层教学组织开展的教学活动、日常管理、教学研究与改革等工作。
目标明确,突出特色。基层教学组织建设要以保障教学工作的有效落实,提升教师教学水平,促进教学研究和教学改革,形成课程、教材、案例库等教学资源集成优势,提高课程建设质量与教学水平,推动本科教学内涵式发展,稳步提升本科教学质量为目标。教学单位可依据学科特点、人才培养目标、专业建设方向、课程体系和育人要求灵活设置基层教学组织,鼓励组建校院、校企、校地及校校联合的协同育人中心,创新基层教学组织形式和运行方式。
聚焦发展,协同育人。基层教学组织建设须立足于教师教学能力的持续提升,着眼于组织的可持续发展与教研活动的常态化开展,以促进专业建设、课程建设、教师培养等各项工作有序、有效开展。加强科教、产教融合发展,鼓励跨专业、跨校、跨地域的教学活动与教研交流,推动各基层教学组织互联互通、共建共享、协同育人,打造高水平教学创新团队。
四、组织管理
1.基层教学组织形式多元化。各教学单位可结合专业特点、课程性质统筹规划,灵活设计基层教学组织的组织形式及管理体制。如:学院-教研室、学院-系、学院-系-课程组、学院—实验教学中心—实验室、学院-教学团队等。基层教学组织可按课程(群)或专业等分别设立。鼓励跨课程(群)、跨学科专业、跨校、跨区域、跨行业设立多层级、多学科领域、多类型的基层教学组织;鼓励创建时空交互、功能齐备、动态开放的虚拟教研室等新型基层教学组织形式。
2.基层教学组织设立实行备案制。由所在教学部门的教学指导委员会论证,教学单位党政联席会议研究通过后,报教务处、人事处备案后设立。
3.基层教学组织负责人实行选聘制。由所在教学部门选聘具有较强事业心、责任感、组织协调能力和服务意识,以及丰富的教学经验及较强的实践能力的教师担任。全面负责基层教学组织工作,并落实上级教学组织安排的其他工作。跨学院设立的基本教学组织由责任人所在单位归口管理。每位教师只能担任1个基层教学组织的负责人。
五、工作任务
基层教学组织应在日常教育教学活动开展过程中,以专业建设、课堂教学和课程建设为重要抓手,落实下列主要工作任务和要求,不断提高教书育人能力和教学质量。
(一)强化师德师风,落实教书育人
定期组织教师学习党和国家关于教育教学的基本方针政策,以及上级和学校出台的教学规范等文件,引导教师深入开展课程思政,推动教师严格遵守教学纪律与教学规范,恪守职业行为准则,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践行三全育人理念,树立良好的教风,进一步增强教书育人的责任感、使命感、荣誉感。
(二)服务专业发展,建设教学资源
加强相关学科专业发展方向、国家和省市重大战略、相关产业和领域发展趋势与人才需求的研究,参与制定并落实专业建设规划与人才培养方案,在专业认证(评估)、专业建设与改革中发挥重要作用。建立符合学科专业发展的课程体系,组织制定课程建设规划、教学大纲。严格教材选用或编写,组织教师编写高质量教材、讲义或教案。积极挖掘不同学科专业教材中蕴含的课程思政元素,实现知识传授与价值引领相融合。开展在线开放课程、资源库、课件、题库、教辅资料等多种形式的优质教学资源建设。加强现代信息技术和教育教学的深度融合,推进线上线下混合式课程、微课等建设与应用,强化一流课程建设与实践。
(三)制定教学计划,落实教学任务
围绕学校人才培养总目标,积极参与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及教学大纲的制定。按照相关专业人才培养目标和培养方案要求,制定教学计划,组织安排教学,严把教学质量关,高质量完成本科教学任务。加强各个教学环节(如备课、授课、实验实习、课程设计、考试考查、毕业论文或设计等)指导、检查和督促,保证教学活动正常有序开展。
(四)组织集体备课,规范课堂教学
制定活动计划,组织教师集体备课,集体研究制定符合新时代要求和技术发展的高质量课程内容和教案;组织教师相互听课,观摩教学,开展同行评议;开展专题教研活动,探讨教学创新。规范课堂教学,遵守课堂纪律,强化课堂教学的组织与管理。
(五)开展教学反思,完善教学评价
组织教师对教育教学实践再认识、再思考,对课程考核成绩、教学效果等方面进行深入反思,分析产生不足的原因,制定解决问题的方案,采取切实有效措施,促进教学质量不断提升。有效开展多种形式教学评价与反馈,对于基层教学组织认定为教学不合格的人员,在职称评审、各类评优评奖中实行一票否决。
(六)组织教学改革,研讨教学学术
转变教育教学理念,引导广大教师回归教学、热爱教学、研究教学,深入研究教学内容,优化教学设计,推进翻转课堂、探究性学习等“以学生为中心”的教学方法改革,开展线上线下有机结合的混合式教学模式创新,推动一流专业和一流课程等建设成效与覆盖面,提高教师教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组织指导课程组或教师团队申报各级各类教学研究与改革项目,鼓励教师在学术层次上对教与学的客观规律进行研究,推动教学学术的深入发展。
(七)组织教学培训,提升业务能力
制定教师教学能力建设规划,加强新进教师的指导与帮扶,开展系统的教育教学能力提升培训、助教适岗、试讲演练和企业实践(或社会调查)等活动,帮助青年教师提升教学技能与教书育人意识。未经基层教学组织审核批准,新进教师不得承担教学任务。定期开展或组织教师参加形式多样的教学培训、交流、观摩活动,通过传帮带、导师制、教学研修计划等,为教师个体的教学发展提供专业支持,提升教师教学能力。
(八)加强团队建设,培育教学文化
加强教学梯队建设,制定教师培养计划,建立有效的团队成员合作模式,构建资源共享和荣辱与共的发展机制,着力组建一支业务氛围融洽、能力互补、知识结构和专业背景合理的可持续发展的教师团队。组织开展教学工作坊、名师讲堂、教学诊断等活动,充分发挥优秀教学团队和教学名师、一流专业和一流课程带头人的示范引领作用,提升团队凝聚力和核心竞争力,培育优秀基层教学组织。及时发布各类教学学术动态,促进跨学科、跨院系教师间的资源共享和教学合作,营造积极向上的工作氛围,形成富有凝聚力的、开放共享的基层教学组织文化,促进团队进步。
(九)落实质量保障,提升教学质量
严格贯彻落实学校、学院和基层教学组织三级教学督导体系,组织实施包括教师自评、学生评价、督导评价、同行评价、第三方评价等多种形式相结合的教学质量综合评价体系,注重通过教学反思来加强教师的自我督导,提升教师追求卓越教学的自觉性、主动性和持久性,确保人才培养各环节质量标准落实到教学过程中,形成持续改进的人才培养机制。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以分管教学工作副校长为组长,教务处处长、人事处处长为副组长,各教学单位分管教学副院长为成员的基层教学组织建设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基层教学组织的建设、管理、指导等工作。各单位要结合实际,制定本单位的基层教学组织实施方案。
(二)健全制度体系
进一步完善基层教学组织的教学管理制度、教研活动制度、听课评议制度、青年教师导师制度、教学督导制度、质量考核制度等相关管理制度。建立完善基层教学组织激励机制,激发基层教学组织的活力。
(三)完善运行机制
教学单位是基层教学组织建设的主体,基层教学组织原则上依托相关专业、教研室、实验教学中心等,归所属教学单位管理。教学单位要充分发挥主体责任和自主权,选好配强基层教学组织负责人,选聘责任心强、教学效果好、教学管理经验丰富、具有高级职称的教师担任负责人,保障基层教学组织的稳定、有效运行。
(四)加大经费投入
学校将进一步加大对基层教学组织建设和教学能力提升工作的经费投入,纳入各二级教学单位的年度教学经费预算。各教学单位要加强资源统筹,确保基层教学组织各项工作有效推进。根据学校有关文件规定,给予基层教学组织负责人一定的课时工作量补贴。
(五)强化考核评估
教学单位负责基层教学组织的日常管理和年度考核,跨学科、跨院系基层教学组织的考核由牵头教师所在教学单位负责,考核结果报教务处备案。学校对优秀基层教学组织的工作进行评选,对考核结果优秀的基层教学组织在经费投入、教改立项、各类教育教学评优评先等方面优先支持;并加强宣传交流,及时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做法,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将基层教学组织建设和运行情况纳入二级学院教学工作年度考核指标体系。人事处、教务处将对基层教学组织的工作情况进行抽查和指导。